、企业在确定了渠道策略及相关政策之后,就要对渠道成员进行相应的选择、激励和评估、考核甚至更换等。
1.渠道成员的选择
在选择渠道成员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分销渠道必须针对目标市场原则。分销管理人员应当注意所选择的经销商是否在目标市场拥有其分销通路,是否在那里能够满足消费者所求。
2)、分工合作原则。即所选择的中间商应当在经营方向和专业能力方面符合所建立的分销渠道功能的要求,尤其在建立短分销渠道时,需要对中间商的经营特点及其能够承担的分销功能严格掌握。
3)、树立形象的原则。在一个具体的局部市场上,显然应当选择那些目标消费者或二级经销商愿意光顾甚至愿意在那里出较高价格购买商品的经销商。这样的经销商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具有较好的形象,能够烘托并帮助建立品牌形象。
4)、共同愿望和共同抱负原则。把经销商的利益和厂家牢牢捆在一处,每个成员的利益均来自于成员之间的彼此合作和共同的利益创造活动,只有所有成员具有共同愿望、共同抱负,具有合作精神,才有可能真正建立一个有效运转的分销渠道。
2 .渠道成员的激励
公司必须不断激励中间商,促使其尽全力开发市场。固然在公司的渠道政策当中已提供了若干激励因素,但是这些因素还必须通过公司的经常监督管理和再鼓励得到补充。要想使中间商有出色的表现,公司应尽力了解各中间商的不同需求和欲望。在处理与经销商的关系时,既要坚持政策,又要灵活,以此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体见下章)
3.渠道成员的评估
渠道成员的评估包括方方面面,决不能只听从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或主观臆断而盲目下结论。对渠道成员的评估应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对其考核评估不应仅仅包括销售额,更重要的是还应包括进经销商的忠诚度、执行度、对市场的敏感度、等等。
4.渠道调整
公司虽然设计一个良好的渠道系统,并推动其运转。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公司实力的不断变化,渠道系统还要定期进行改进,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当客户的购买方式发生变化、市场扩大、新的竞争者进入以及产品进入其生命周期的最后一个阶段时,更有必要对渠道进行改进。
二)、跨区域销售
跨区域销售是因为地域、不同市场的供求情况、渠道成员享受的厂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产品的销售价格出现差异,产品从低价区域流入高价区域,诱使企业产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不正常的波动,影响或损害该地漀?昢昹昹??潦b?a??8??敭桴摯∽潰瑳?捡楴湯∽瑨灴?眯睷挮楨慮摡敲?潣?楹杮楸潡氯獩?獡??牴?摴栠楥桧?㈢?挠汯灳湡∽??慢正牧畯摮∽????椯慭敧?硹汧氯杯湩朮晩?渦獢?渦獢?渦獢?渦獢?渦獢??扮灳?潦瑮挠汯牯∽????挠慬獳=域渠道成员的正常利益,进而致使企业筹划建立的渠道不能以有序、理想的状态运营。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使企业苦心经营的渠道陷入瘫痪。因而在和合作者签订的合同中,对跨区域销售必须制定出相应的惩罚和惩戒措施,并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使经销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维护市场的稳定性。
三)、恶意价格竞争
在和其它品牌正面交锋中,借助价格,打、压对手不失为一种制胜手段,但此手段不能作为市场竞争中的常用手法,否则只会降低品牌形象,损害企业利益。在和对手竞争时,更多强调的应是竞争对手所不能具备的或不能模仿的能给用户带来确定利益的。
只要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的区域保护制度,一般不会发生公司的产品在互相压价竞争,跨区域销售是恶意价格竞争的源头之一,要制止恶意价格竞争就必须控制跨区域销售问题。 打击倒货行为一方面要靠公司从严约束,另一方面需要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使经销商能够一致对外也会取得较好效果。具体方法是:当市场上出现外埠产品低价倾销时,大经销商可迅速联手将其全盘买进,然后责令外埠经销商将产品原价赎回,否则以更低价全部销回其外埠市场。除非那家外埠经销商不愿再经营公司产品,否则一定会有所约束。
四)、产品组合
所谓产品组合问题是指经销商不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和规定顺利实现公司意图,如某销商在旺季只销售畅销型号、对处于产品周期末期的产品、新品不予推广或消极对待。对此种情况,公司可针对上述型号产品制定更为优惠的政策吸引或诱使经销商积极的进行推广。如提高返点,给予奖励或增大促销支持等。
五)、品牌竞争
这是任何产品和品牌在市场中不可避免的,也是品牌成长的必然途径,只有在和其它品牌的竞争中或胜,品牌才有发展的机会和可能。由于该部分涉及太多问题,不再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