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核心竞争力的内涵认识不准确。
中小企业对核心竞争力的认识存在以下误区:
(1)把企业竞争优势认作企业核心竞争力。竞争优势是企业在竞争中优于其他企业的表现,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竞争优势之“本”。虽然企业竞争优势也可以来自于企业一般性的竞争力,然而只有核心竞争力才能产生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2)把企业一般意义的资源认作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独自拥有的资源,是处于核心地位的资源,是有长远战略价值的资源。(3)把企业某一方面的能力认作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所有能力的精髓。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必具备同类企业的所有基本能力。而具备所有基本能力的企业不一定具备核心竞争力。
2、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缺乏前瞻性和战略性。
现代企业战略理论告诉我们,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及发展方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发展规划,它是企业生死攸关的重大决策。然而,我国许多中小企业中管理层的决策者对此却充而不闻,视而不见,往往仅凭借自身的直觉、感觉和陈旧过时的经验,对发展方向、管理举措及价值取向盲目地作出判断和决策,缺乏科学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与研究,这样难免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失之偏颇。独特性、递延性的核心竞争力也就无从谈起。
3、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影响了其创新和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前有所述,核心技术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由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构成的核心技术能力,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以免被其他企业剽窃和模仿。但是由于目前国内在此问题上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对制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也缺乏应有的力度,专利被剽窃、商标被冒仿等现象仍较为普遍,从而削弱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抑制了中小企业通过培育核心竞争力以获得长久性竞争优势的主动性。
4、技术创新能力相对薄弱。
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大多数还属于半机械化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不足10%,投入技术开发的经费约占全国研究经费的远40%,远低于发达国家70%的水平。同时技术引进速度慢、开发率低、技术人员匮乏。这些都严重的阻碍了发展。
5、经营资金有限。
中小企业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都比较差。再加上其在金融信用方面的先天不足。更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可喜的是 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为改变当前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资金总量过少、使用分散、来源无保证等问题奠定了基础。 从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6、竞争力弱,受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大。
中小企业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弱!,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也较大企业落后!。加之在生产规模和资本积累方面的劣势,劳动生产率普遍较低!生产成本高。其产品和技术多属于模仿性质、创新较少、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此外中小企业还缺乏长期的战略准备,不注重培育企业长期的竞争优势。所以,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的今天。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是竞争中的弱者。
